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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外贸三大支柱建设,商务部再推创新发展示范
2026-04-2319


日前,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国家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示范有关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商务部将在“国家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示范”项目项下,开展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通知提出,创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的目标是打造一批服务贸易规模居全国前列、高端要素集聚、创新能力突出、贸易产业联动、辐射作用显著的重大开放合作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出口企业和若干重点服务产业集群,形成更加健全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制度体系和营商环境,示范引领并辐射带动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创建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的目标是培育一批数字贸易领域改革意识强、创新能力强、新业态新模式多、高端产业发展和要素集聚效果明显的平台,形成各具特色的数字贸易生态体系,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贸易领军企业,推动数字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目标是围绕推动电商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从增强电商产供链韧性、助力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开展互利共赢国际合作、打造电商创新高地、营造电商发展良好生态等5个方面开展示范,更好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通知明确了创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并对创建对象给出具体要求,且示范培育周期均不低于2年。商务部将会同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支持符合条件的对象参与创建示范活动,并牵头组织已认定的示范单位及参与创建的单位开展先进经验或实践案例总结,促进相互交流借鉴,适时在全国复制推广。商务部对创建示范项目进行常态化管理,适时对创建示范单位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对示范单位进行动态调整。


具体到2026年的工作安排,商务部将在前期三轮28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基础上,择优选定一批率先开展示范区建设,其他具备条件的城市也可申报创建。在现有170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外,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还可推荐不超过3家非示范基地参与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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