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务和保险协作,充分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内贸险)作用,积极服务扩内需战略,金融监管总局、商务部9月29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务和保险协同 做好内贸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共三部分内容。一是总体要求。提出要凝聚商务系统和保险行业合力,稳妥有序推动内贸险发展。支持东部地区的北京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及计划单列市宁波市、深圳市,中西部地区的湖南省、四川省等基础好、潜力大、有意愿的省市加大实践探索力度,因地制宜总结有效经验做法。鼓励更多有条件、有意愿的省市结合自身实际推动内贸险扩面增额。
二是明确九项重点任务。包括精准拓展潜在客户、支持新兴和中小主体需求、完善保障能力供给、充分发挥共保体作用、推动信用数据共享、强化业务风险防控、建立行业协同机制、加强内贸险监管、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三是强调加强组织保障。包括地方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等、研究给予政策支持,及时跟踪总结进展情况。
通知提出,要因地制宜探索内贸险有效经验和做法,加强内贸险监管,防范化解内贸险风险,稳妥有序推动内贸险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和商务部将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密切关注各地实施效果,更好发挥内贸险在扩大国内需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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