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商务部召开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副司长马成芳在会上介绍,去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5个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了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先行先试,试点措施已全面落地,试点地区开展了一批首创性、引领性的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探索了实施路径,为加入国际高水平经贸协议提供了实践支撑,为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打下了试验基础。
马成芳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推进复制推广措施落地见效,尽快释放改革开放红利,形成更多经验做法,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自贸方案”。
试点地区
已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谈及试点地区取得的成效经验,马成芳介绍,去年6月若干措施印发后,商务部即建立了跨部门跨地区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试点落实,有关部门出台具体意见、细则、指引等10余部,6个试点地区也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并开展差别化探索,共同确保试点全面落地、取得实效、惠及经营主体。
一是开展一批“首创首试”制度创新。率先放宽往复式活塞发动机等62种再制造产品进口,全国首单已落地上海,为企业节省40%成本。率先实施预裁定依申请展期制度,有效提升贸易可预期性。率先突破信息技术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方式,允许使用自我声明方式作为进口产品符合电磁兼容性标准的保证,全国首张证书已颁发生效。
二是推出一批“连通市场”开放举措。支持境外专业人员在境内提供服务,六地均发布实施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并进一步拓展认可范围。便利外籍人员来华工作生活,对在试点地区筹建公司的外国高管及其随行家属签发2年以内签证证件,允许外资企业内部调动专家的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与该专家相同的停居留期限。按照内外一致原则,对外资金融机构开展新金融服务申请作出审批,对境外金融机构提出的有关服务申请在120天内作出决定。
三是实施一批“降本增效”惠企政策。对用于展览或展示的货物等暂时进境货物,提供担保后暂不缴纳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允许在进口葡萄酒标签中标注特定词语,包含“珍藏”“经典”等描述词的葡萄酒已进口百余批次。对符合条件的进口空运快运货物实现6小时内通关、一般货物48小时内通关,通关效率不断提升。
四是形成一批“高效透明”管理实践。发布在线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探索化解新业态新模式中可能存在的消费风险。在公告单一来源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时,说明采用该方式的理由,进一步提升了透明度。支持引导企业率先与国际公认标准和指南接轨,建立提高环境绩效的自愿性机制。积极推动仲裁裁决书公开试点,及时向当事人提供并公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
跨部门跨地区
协同推进复制推广工作
此次复制推广的试点措施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人员入境、营商环境、风险防控六个方面共30条措施。
马成芳表示,商务部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继续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支持指导,推动部门和地方间高效协同,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复制推广政策举措。主要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细化落实。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落实好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实施各项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对确需制定具体意见、办法、细则、方案的,将在一年内完成。
二是抓好政策宣介。在全面总结6个试点地区试验成效的基础上,商务部已研究形成政策解读和50个典型案例,将发送至各地区,指导帮助更多经营主体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同时,各地区也将深入企业开展政策解读,立足实际拓展应用场景,更大力度释放改革红利。
三是抓好跟踪问效。支持鼓励各地方立足实际开展差别化探索,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进行制度创新,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评估复制推广工作成效,将务实管用做法研究固化为制度成果,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四是抓好风险防控。此次专门有5条风险防控举措向全国复制推广。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地方统筹发展与安全,在推进相关改革的同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推进全流程监管,确保复制推广工作的有序推进。